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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0-10-22 07:44: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包含泰信基本面400份额(简称“泰信400”)份额代码:162907、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简称“泰信400A”) 份额代码:150094、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简称“泰信400B”)份额代码:15009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于2020年10月21日进行计票,会议审议了《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从2020年9月15日15时起,2020年10月20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9月15日, 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情况如下: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泰信基本面400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9,440,908.71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别总份额38,440,604.56份的50.57%,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9,440,908.71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泰信基本面400A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847,048.00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别总份额1,483,772.00份的57.09%,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847,048.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泰信基本面400B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847,048.00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别总份额1,483,772.00份的57.09%,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847,048.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以上表决情况达到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各自类别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0年10月21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5,000元,律师费15,000元,合计30,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10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复牌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本基金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场内简称:泰信400A,基金代码:150094)与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场内简称:泰信400B;交易代码:150095)自2020年10月21日开市起开始停牌,直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2020年10月22日)10:30复牌。

四、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 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41号(《关于准予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

2、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的转型选择期为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1月19日,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赎回、卖出等选择。

选择期期间,泰信基本面400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以及泰信400A份额、泰信400B份额的交易、配对转换业务照常办理。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卖出泰信400A份额、泰信400B份额或者赎回泰信基本面400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泰信基本面400份额、泰信400A份额和泰信400B份额将在份额转换基准日进行转换,最终转换为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在选择期期间选择赎回的,仍适用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和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3、泰信400A份额与泰信400B份额的终止上市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和《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泰信400A份额与泰信400B份额的终止上市。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终止上市公告。

4、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

转型选择期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将以2020年11月20日作为份额转换基准日。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泰信基本面4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泰信400A份额、泰信400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成泰信基本面400份额的场内份额。泰信400A份额(或泰信400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泰信基本面400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着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泰信400A份额、泰信400B份额,存在着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泰信基本面400A(或泰信基本面400B)的折算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泰信基本面400A(或泰信基本面400B)的基金份额净值/份额转换基准日泰信基本面400的基金份额净值

泰信基本面400A(或泰信基本面400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泰信基本面400的场内份额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泰信基本面400A(或泰信基本面400B)的份额数×泰信基本面400A(或泰信基本面400B)的折算比率

份额转换完成后的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后,管理人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五、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的生效

转型选择期届满后,自2020年11月24日起,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

《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赎回、上市交易等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重要提示

1、基金转型后风险收益特征或产品风险等级变化的提示

由于基金转型后运作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转型前泰信基本面400 A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低,预期收益低的特征;泰信基本面400 B 份额由于利用杠杆投资,则具有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转型后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该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同时,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风险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存在基金变更前后风险等级不一致的可能。提示投资者关注。

2、基金转型期间投资组合比例限制条款豁免的提示

在选择期期间,由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需应对赎回、转出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申购、赎回等安排,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转型期间赎回费用的提示

在选择期期间选择赎回的,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要求,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将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7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适用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和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七、备查文件

1、《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3、《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公 证 书

(2020)沪东证经字第13465号

申请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法定代表人:万众。

委托代理人:冯鹭晴,女,一九八八年三月四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二○年九月十八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二○二○年九月十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二○二○年九月十一日、九月十四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本处工作人员印嘉琪于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7楼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纸面投票、短信投票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周彦婷的监督下,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冯鹭晴、时维一进行计票。截至二○二○年十月二十日十七时:

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信基本面400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19,440,908.71份,占二○二○年九月十五日权益登记日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信基本面400总份额38,440,604.56份的50.57%;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847,048.00份,占二○二○年九月十五日权益登记日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信基本面400A总份额1,483,772.00份的57.09%;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847,048.00份,占二○二○年九月十五日权益登记日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信基本面400B总份额1,483,772.00份的57.09%;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大会对《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19,440,908.71份泰信基本面400份额表示同意,0份泰信基本面400份额表示反对,0份泰信基本面400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泰信基本面400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泰信基本面400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847,048.00份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表示同意,0份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表示反对,0份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847,048.00份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表示同意,0份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表示反对,0份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 证 员 林奇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