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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的提示性公告

2020-10-23 07:43:53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9月10日17: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于2020年9月11日获得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9月12日在《证券日报》、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发布了《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议案》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前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24号(《关于准予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

  自2020年10月23日起,《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生效,原《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日起失效。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