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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2020-10-29 08:48:39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0月21日15:00起,至2020年10月27日17:00期间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于2020年10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说明,现将本基金实施转型的相关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转型选择期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在正式实施转型前安排不少于二十个交易日的转型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具体转型选择期期间为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26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并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之目的适当延长转型选择期并提前公告。选择期期间,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即“银华300份额”)的场外申购业务、赎回业务正常办理,场内申购业务暂停办理。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即“银华300A份额”)、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即“银华300B份额”)的交易、配对转换中场内合并业务照常办理,配对转换中场内分拆业务暂停办理。原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卖出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或者先将所持有的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场内合并为银华300份额再赎回银华300份额;原银华300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银华300份额。对于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将在份额转换基准日依据各自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进行折算,最终将转换为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转型选择期内选择赎回银华300份额的,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用,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中,银华300A和银华300B份额合并为银华300份额后赎回的,银华300份额的持续持有期计算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处理。

由于银华300份额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在选择期内豁免《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等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及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本基金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的终止上市交易和基金份额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银华300A份额与银华300B份额的终止上市。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华300A份额与银华300B份额的终止上市公告》。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20年11月27日,如转型选择期延长,则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相应顺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在份额转换基准日进行转换,最终将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的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登记在册的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将转换为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登记在册的银华300份额将转换为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份额。

银华300A份额(或银华300B份额或银华300份额的场内份额)转换为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基金份额数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银华300份额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不足1份而被计入基金财产的风险。

由银华300份额的场内份额或银华300份额的场外份额转换的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数=银华300份额的场内份额或银华300份额的场外份额数×份额转换基准日每份银华300份额的参考资产净值÷1.0000

由银华300A份额转换的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数=银华300A份额的场内份额数×份额转换基准日每份银华300A份额的参考资产净值÷1.0000

由银华300B份额转换的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数=银华300B份额的场内份额数×份额转换基准日每份银华300B份额的参考资产净值÷1.0000

基金份额转换后,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数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经基金份额转换后,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三、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已将《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了《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60号)准予变更注册。《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将于2020年11月30日生效(如转型选择期延长,则《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生效日相应顺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