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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0-11-30 06:43:25

关于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0年11月30日,并于2020年12月1日进入清盘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A 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E

基金代码 000485 000486

成立日期 2013-12-24 2013-12-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7月18日发布了《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第七期运作期到期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不接受申购等安排的公告》,本基金第七期运作期到期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不接受申购,本基金A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该期运作期到期赎回申请被自动发起。截至目前,本基金基金份额为0。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暂停运作并赎回全部基金份额后,本基金不再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合同》当事人仅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经本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立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

(6)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清算结果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9)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4、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本基金将不进行基金剩余财产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