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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第二期运作期开放申购赎回、起始运作及到期赎回等安排的公告

2020-12-12 07:43:13

1.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其基金合同约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进入本基金第二期运作期运作。

2.本基金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柜台、直销网上交易和代销机构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3.本基金的第二期开放期为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本基金的第二期开放期内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4.本基金在第二期开放期内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办理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为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E,基金代码为004356。本基金在第二期开放期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为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A,基金代码为003879。

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或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单笔赎回份额不设限制。

本基金对于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用。

5.本基金的运作期为基金管理人事先确定的封闭运作期间,为六个月,本基金在运作期内不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第二期运作期起始日为2020年12月22日,本期运作期期满日为2021年6月21日,运作期共182天。

6.根据对市场利率及投资工具风险收益的综合评估,本基金在第二期运作期内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具体包括现金,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开放期开始前15个工作日至开放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基金投资不受此比例限制)。

7.本基金第二期运作期内,本基金将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A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第二期运作期期满后的3日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公告A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实际年化收益率(如遇节假日休刊可顺延)。

8.本基金第二期运作期期满日前至少2日,本基金将在指定媒介发布临时公告,说明下一运作期的具体安排。如果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则本基金公布不接受申购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具体安排。如果公告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A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本期运作期到期赎回申请将被自动发起,第二期运作期期满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6月22日, A类和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应全部赎回款将从托管账户划出;如果公告未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第二期运作期的赎回开放日为2021年6月22日。本基金对于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用。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二期运作期的具体安排作出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披露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北京万豪中心D座12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215577

联系人 黄娜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楼09-14单元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2单元21层04-05单元

电话 (028)86202100 传真 (028)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6层

电话 (0755)25870686 传真 (0755)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华润大厦3101室

电话 (0532)66777997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1366号万象城2幢1001A室

电话 (0571)88061392 传真 (0571)88021391

联系人 刘伟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合广场801A单元

电话 (0591)88013670 传真 (0591)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4202室

电话 (025)66671118 传真 (025)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裙楼103、203单元

电话 (020)62305005 传真 (020)62305005

联系人 钟俊杰

(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③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0.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以及风险揭示和免责声明的相关内容,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