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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调整的公告

2020-12-17 07:43:08

根据《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场内简称:保险A,基金代码:150329)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使该日未进行份额折算)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鉴于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场内简称:保险A,基金代码:150329)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场内简称:保险B,基金代码:150330)将于2021年1月4日终止上市(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

  本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2020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为1.50%,因此自2020年12月16日起(含该日)至最后交易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4.50%(=1.50%+3%)。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有关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年基准收益,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并终止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根据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本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场内简称:保险A,基金代码:150329)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场内简称:保险B,基金代码:150330)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针对本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具体详见《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