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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2020-12-29 08:4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

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

的实施方案。 现将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折算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

资基金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

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

〔2020〕1144 号)。 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终止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

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将折算为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 折算完

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或将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转托管至场

外后进行赎回。

二、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 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

额。 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或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

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

定处理。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或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富国新

能源汽车 A 份额(或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份额折算基准日富国新

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或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

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或富国新能源汽

车 B 份额)的份额数×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或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折算比例

三、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折算基准日(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

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

务;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 月 4 日),本基金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暂

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

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终止上市。 当日, 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

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 月 5 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

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份额。 当日,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

回、转换、转托管业务。

四、《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

车 B 份额终止运作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修订为《富

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将修订为《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2021 年 1 月 1 日)《富国中

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五、提示

1、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折算后场内份额数将取

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折算后的基金

份额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 对于持有极小数量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 富国新

能源汽车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

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折算完成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

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

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3、 投 资 者 可 登 陆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www.fullgoal.com.cn) 或 拨 打 客 服 电 话

95105686,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