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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2020-12-29 10:45:34

关于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

中证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

定,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折算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

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

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

上[2020]1147 号)。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的终

止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

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将折算为场内华安中

证证券份额,折算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华安中证证券份额

或将场内华安中证证券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华安中证

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后,

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二、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

券 B 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或

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华安中证证

券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或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的折算比例=份

额折算基准日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或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或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

前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或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的份额数×华安中

证证券 A 份额(或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的折算比例

三、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华安中

证证券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

(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当日,

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仍可以上市交易。当日晚

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 月 4 日),

本基金华安中证证券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

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终止上市。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

户内“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当

日,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

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

四、《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

备案,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终止运作后,《华

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修订为《华

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中证全指

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订为《华安中证全指

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

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之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终止运作、

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次一日(2021 年 1 月 1 日)《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

理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申请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五、提示

1、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

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

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存

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

的风险。

2、折算完成后,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为

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3、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

客服电话 40088-50099 咨询相关信息。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