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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2020-12-29 06:45:05

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新

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

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类份

额和 B 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富国中

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富国新

能源汽车 A 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 A,基金代码:150211)和富国

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 B,基金代码:150212)的终

止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新能

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富国新

能源汽车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富国新能

源汽车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终

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

关注:

1、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

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

险:

(1)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可能

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

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

告第 4 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

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

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

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

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由于

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为跟踪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

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持有人将

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

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

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新能源

汽车份额,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为跟踪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的基

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

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持有人仍需

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折算为富国

新能源汽车份额前,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

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持

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或者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

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合并为富国新能源汽车

份额,按照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

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3、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持有

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

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按照各自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富国新能源汽

车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

失而造成损失。

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

额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

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

持有份额数极少的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

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折算基准日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

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 元、

1.010 元、0.790 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富国新能源汽

车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各 100,000

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

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元)

基金份额

(份)

基金份额净值

(元)

基金份额

富 国 新能 源

汽车份额

0.900 100,000 (无变化) 0.900

100,000 份场内富国

新能源汽车份额

富 国 新能 源

汽车 A 份额

1.010 100,000

1.122222222

(全部折算为富国新能

源汽车份额)

0.900

112,222 份场内富国

新能源汽车份额

富 国 新能 源

汽车 B 份额

0.790 100,000

0.877777778

(全部折算为富国新能

源汽车份额)

0.900

87,777 份场内富国

新能源汽车份额

5、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折算为富国

新能源汽车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

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

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

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

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富国

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富国新能源

汽车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其中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持有期自 2021 年 1 月 4 日

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

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赎回费率为持续持有期 7 日以内 1.5%,

持续持有期 7 日及以上 0.5%。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

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 25%

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

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

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

客服电话 95105686,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