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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

2020-12-31 08:44:23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易方达国企改革A类份额和易方达国企改革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因此,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将相应变更为“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简称由“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变更为“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LOF)”,场内简称仍为“国企改革”,扩位简称为“国企改革LOF”,基金代码仍为“502006”。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已于2020 年12 月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基金管理人将《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修改为《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