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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城泰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1-03-11 10:49: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城泰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城泰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8309、C类份额008310,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1年3月10日,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68-666

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