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1-04-29 15:38: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对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涉及的公募基金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45只公募基金,详情如下表:

序号基金

代码基金全称

1006123中融高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4671中融核心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009347中融价值成长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5758中融量化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5004212中融量化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003334中融融信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002785中融融裕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001261中融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006120中融聚明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0008046中融睿嘉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001413中融鑫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005931中融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3008048中融睿享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4005637中融聚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5006314中融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001701中融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008424中融品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001739中融融安二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9006240中融医疗健康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05142中融沪港深大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1000928中融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001387中融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168207中融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4008796中融恒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5003926中融恒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6005713中融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3145中融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8006706中融聚汇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9007175中融聚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0003670中融物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004836中融鑫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4008中融鑫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3005569中融智选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4007560中融恒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5001014中融融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6005723中融聚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7006035中融恒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8008508中融聚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9005361中融聚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8848中融智选对冲策略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001779中融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2003013中融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3009675中融融慧双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4003071中融睿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5003009中融盈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

相关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释义部分增加“侧袋机制”、“特定资产”的释义内容;

(2)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相关内容;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部分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的相关内容;

(4)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的相关内容;

(5)基金资产估值部分修改暂停估值的情形,并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的相关内容;

(6)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的相关内容;

(7)基金的收益与分配部分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的相关内容;

(8)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

相关公募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改,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增加启动侧袋机制的风险揭示内容。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上述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次上述公募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1年4月29日起生效,相关公募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的相关内容已同步修改,并更新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3、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于2021年4月29日在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咨询。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