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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1-04-29 15:38:49

0 0.00% 金额申购,单位:元

注: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小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率为1.5%,对在同

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率为0.10%,认购或在某

一开放其申购并持有一个封闭期以上(含一个封闭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

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 日的投

资者,本基金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C 0.40%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

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须了解并承受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

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1、封闭期流动性风险;2、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3、国债期货投

资风险;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5、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

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cfund108.com][客服电话:4009-108-10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