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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1-05-12 15:41:38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 年 5 月 12 日

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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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 ................................................................. 3

一、基金概况 ............................................................. 4

二、基金运作情况 ......................................................... 5

三、财务会计报告 ......................................................... 6

四、清算情况 ............................................................. 7

五、备查文件 ............................................................ 10

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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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

集已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7]1251 号文准予注册,自 2018 年 2 月 13 日起《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生效,基

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

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

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2 月 13 日。截至 2021 年 2 月 13 日,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满 3 年,经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截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

应自然日(即 2021 年 2 月 13 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已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

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上述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2 月 14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1 年 2 月 25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

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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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054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具有一定分红收益率的优质上市公司,努力追

求较为稳定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和债券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2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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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7]1251 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定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2 月 7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30,642,535.77 份(含募集期

间利息结转的份额),自 2018 年 2 月 13 日至 2021 年 2 月 24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

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

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

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2 月 13 日。截至 2021 年 2 月 13 日,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满 3 年,经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截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

应自然日(即 2021 年 2 月 13 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已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

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上述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2 月 14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1 年 2 月 25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

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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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期间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

2、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银华智荟分

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

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

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清算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2 月 24 日

(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5,239,243.26

结算备付金 22,669.97

存出保证金 9,468.08

应收利息 9,508.13

资产总计 15,280,889.44 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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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应付赎回款 144,913.50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221.34

应付托管费 2,536.90

应付交易费用 20,276.10

其他负债 57,793.90

负债合计 240,741.7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595,335.84

未分配利润 3,444,811.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040,147.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280,889.44

四、清算情况

自 2021 年 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 2021 年 2 月 24 日(最后运作日)及 2021 年 3 月 31 日(清算结束日)银行

存款均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活期存款。 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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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 2021 年 2 月 24 日(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9,508.13 元,包括应

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9,400.36 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84.59 元、应收结算保

证金利息人民币 21.99 元、应收申购款利息 1.19 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清算结束日)

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 2,957.43 元,包括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2,951.84 元、应收结

算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4.40 元、应收申购款利息 1.19 元,该款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在清算

款划出托管账户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

所有。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 2021 年 2 月 24 日 (最后运作日)的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44,913.50 元,

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5,221.34 元,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2,536.90 元,以上款项均

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2)本基金 2021 年 2 月 24 日 (最后运作日)的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20,276.10 元,

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3)本基金 2021 年 2 月 24 日(最后运作日)的其他负债中人民币 259.45 元为应付赎

回费,已于清算期间内支付,人民币 57,534.45 元为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及截至最后运作

日预提审计费用。2021 年 3 月 31 日(清算结束日) 的其他负债中人民币 50,000.00 元为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 310.00 元为应付银行汇划手续费。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2 月 25 日(清算开始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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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 18,340.46

1.利息收入 10,386.1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386.13

2.其他收入 7,954.33

二、费用 1,155.00

1.管理人报酬 -

2.基金托管费 -

3.其他费用 1,155.00

三、利润总额 17,185.4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 17,185.46

4、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2021 年 2 月 24 日(最后运作日)所有者权

15,040,147.70

加:清算期间净利润 17,185.46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确

认的投资者赎回申请)

334,209.92 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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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 年 3 月 31 日(清算结束日)所有者权

14,723,123.24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

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自 2021 年 3 月 31 日(清算结束日)次日至清算

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实际适

用的利率计算。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清算款划出托管账户前以自有资金垫付上述利息至托管

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

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