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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代销机构代销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公告

2021-06-11 10:08:5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部分代销机构代销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和基金”)、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保险”)、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元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6月11日起终止加和基金、和谐保险、腾元基金代销本公司旗下基金,届时投资者将无法通过加和基金、和谐保险、腾元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定投、转换等业务。已通过加和基金、和谐保险、腾元基金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通过对应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赎回业务不受影响。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030

网址:www.bzfunds.com

2、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85256130

3、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77-899

网址:www.tenyuanfund.com

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