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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1-06-11 10:09:02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 3

二、基金运作情况............................................................................................................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 4

四、清算情况 ................................................................................................................. 5

五、备查文件................................................................................................................... 9

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重要提示

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9年9月6日证监许可

【2019】166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4月23日证监许可【2020】

892号文准予延期募集,自2020年9月29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

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景

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

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4月28日,并于2021年4月29

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

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80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

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下属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

简称

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

性金融债指数 A

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

性金融债指数 C

下属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

交易代码

008005 008006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6日证监许可【2019】166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4月23日证监许可【2020】892号文准予延期募集,由基金管

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9月25日期间

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9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

的基金份额总数为252,412,925.50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其中认购资

金利息折合18,389.20份基金份额)。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连续50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1年4月15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

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4月28日,并于2021年4月29日进入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4 月 2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资产

本期末

2021 年 4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2,239.91

存出保证金 303.27

应收利息 132.86

资产总计 32,676.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0,871.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1

应付托管费 1.02

应付销售服务费 0.81

其他负债 12,657.68

负债合计 23,533.8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311.49

未分配利润 830.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9,142.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676.04

注:1. 报告截止日2021年4月2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0996

元,C 类基金份额净值 1.1813 元。基金份额总额 8,311.49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

额 8,281.49 份,C 类基金份额 30.00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基金最

后运作日)。

四、清算情况

自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28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按照《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

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2,239.91元,该款项由基金

托管人负责保管;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303.27 元,该款项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取并保管,因登记公司于每月第二个工作日根

据基金上月的交易情况对其收取基金的存出保证金进行调整,截止 2021 年 5 月

28 日清算截止日本基金存出保证金余额为零元。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 132.86 元。其中应收银行活期存款利

息 132.48 元,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 0.38 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先行垫付,待结息日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三)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0,871.37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

4月29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3.01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5

月10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02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5月10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0.81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5

月10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2,657.68元,由预提费用12,657.68

元构成。

预提费用为预提审计费和信息披露费。其中预提审计费用3,452.12元,截

止2021年4月28日(最后运作日)清算截止日本基金预提基金清算审计费3,452.12

元,本基金清算审计费为人民币10,000.00元,基金计提不足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该款项按照付款通知书已于2021年5月27日支

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提信息披露费9,205.56

元,按照信息披露合同该款项已于2021年5月6日支付给上海证券报。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

(1)自2021年4月29日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起至2021年5月28日止清算期间,

经本管理人登记系统确认的基金赎回交易为于2021年4月26日提出申请并于2021

年4月27日确认的本基金C类份额赎回交易。上述基金赎回交易中确认的C类基金

赎回份额为9,206.00份,赎回时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为1.1809元,赎回金额为

10,871.37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返还投资者。

(2)截止2021年5月28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系统中本基金剩余

基金份额总额为8,311.49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8,281.49份,C类基金份额30.00

份。

(五)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额

一、2021年4月2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净资产 9,142.15

加:清算期间(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28日)收入 16.63

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1) 16.54

利息收入-保证金利息收入(注1) 0.09

减:清算期间(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28日)费

30.00

其他费用(注2) 30.00

二、 2021年5月28日(清算截止日)基金净资产 (注3) 9,128.78

注:1、利息收入为暂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

月28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2、其他费用为清算期间支付费用产生的汇划费。

3、截止2021年5月28日本基金的净资产情况如截止当日的资产负债表所示: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5 月 2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1 年 5 月 28 日(基金清算截止日)

资 产 :

银行存款 8,979.29

应收利息 149.49

资产合计: 9,128.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负债:

负债合计 0.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311.49

未分配利润 817.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128.78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9,128.78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9,128.78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1年5月28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

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将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

供清盘分配使用,待结息日回款后再返还给基金管理人;同时,为维护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2021年4月29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基金因清盘产生的相关费用亦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六)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