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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2021-06-29 08:05:15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成。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001号文准予注册,《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25日生效。2021年4月6日,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21年4月14日起,《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综合市场需求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于2021年5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该日起生效。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详见2021年6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1年6月7日,并于2021年6月8日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按照《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于2021年6月8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目前,本基金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