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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1-10-12 10:01:35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目录

1、重要提示 ........................................................... 3

2、基金概况 ........................................................... 3

2.1 基金基本情况 ................................................... 3

2.2 基金产品说明 ................................................... 4

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 8

4、财务会计报告 ....................................................... 8

5、清盘事项说明 ...................................................... 10

5.1 基金基本情况 .................................................. 10

5.2 清算原因 ...................................................... 11

5.3 清算起始日 .................................................... 11

5.4 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 11

6、清算情况 .......................................................... 11

6.1 清算费用 ...................................................... 12

6.2 资产处置情况 .................................................. 12

6.3 负债清偿情况 .................................................. 12

6.4 清算期的清算损益情况 .......................................... 13

6.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 13

6.6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 14

7、备查文件目录 ...................................................... 14

7.1 备查文件目录 .................................................. 14

7.2 存放地点 ...................................................... 14

7.3 查阅方式 ...................................................... 14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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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794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投摩根红利

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

表决通过了《关于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并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进入基金财产

清算程序。

本基金从 2021 年 8 月 19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2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9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基金份额总额 8,732,621.19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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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A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56 002436

2021年8月18日下属分级基金

份额总额

4,813,487.57 3,919,133.62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以追求稳健收益为目标,严格控制下行风险,力争为投资者创造长

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财政政策、货

币政策、产业政策的分析和预测,判断宏观经济所处的经济周期及

运行趋势,结合对资金供求状况、股票债券市场的估值水平以及市

场情绪的分析,评估各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加以分析比较,

形成对不同类别资产表现的预测,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

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市场风险

的变化以及各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的相对变化趋势,动态调整各大

类资产之间的比例,在严格控制基金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提高

基金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和持续成长能力的红利股

票,红利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本基金将通过红利

股筛选、公司质地评估和估值分析三个步骤精选个股,构建股票投

资组合。

(1)红利股筛选

本基金在股票选择上侧重于对红利股的投资,重点关注具有稳定的

分红历史或未来具有较高分红预期的上市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将按

照以下标准进行红利股的选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股票即可认定

为红利股,构成本基金的红利股票池: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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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稳定的分红政策,在过去的 3 年中,至少有 2 次分红(包括

现金分红和股票分红);

2)具有较高的分红回报,最近一年的股息率(最近一年的现金分红

/股票的年均价(年均价=年成交额/年成交量))处于市场前 50%;

3)具有较强的分红意愿,最近一年的分红率(最近一年的现金分红

总额/可分配利润)处于市场前 50%;

4)具有较高的分红预期,预计会推出较优厚的分红方案。

(2)公司质地评估

上市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成长的可

持续性。只有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和持续成长能力的公司才有可能具

有稳定的分红预期。在红利股票池的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

企业盈利能力、成长性和成长质量等定量指标,选择出具有良好盈

利能力和分红预期的股票进行重点配置。采用的具体财务指标主要

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选取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或净资产收益率高于行业或市场

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全面考察公司所处行

业的产业竞争格局、公司商业模式、盈利增长模式、公司治理结构

等基本面特征,选择基本面良好、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公司。

(3)估值分析

为了避免投资估值过高的股票,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所处行业、

业务模式以及公司发展中所处的不同阶段等特征,综合利用市盈率

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折现现

金流法(DCF)等估值方法对公司的估值水平进行分析比较,筛选

出估值合理或具有吸引力的公司进行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灵活运用久期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信用策略、回购

策略、可转债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并

根据对债券收益率曲线形态、息差变化的预测,对债券组合进行动

态调整。

(1)久期管理策略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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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将基于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

的分析判断,对未来市场的利率变化趋势进行预判,进而主动调整

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

率风险的目的。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

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

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在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之后,本基金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研究,

分析和预测收益率曲线可能发生的形状变化。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

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

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

拆借利率等,进而形成一定阶段内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的预期,适

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

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3)信用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挖掘信用债的投资价值,在承担适度风险的前提下追

求较高收益。本基金将利用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对债券发行人及其发

行的债券进行信用评估,并结合外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分析违

约风险以及合理信用利差水平,判断债券的投资价值,谨慎选择债

券发行人基本面良好、债券条款优惠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4)回购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回购利率和现券收益率以及其他投资品种收益率

的比较,通过回购融入短期资金滚动操作,投资于收益率高于回购

成本的债券以及其他获利机会,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并根据市

场利率水平以及对利率期限结构的预期等,对回购放大的杠杆比例

适时进行调整。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含交易分离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

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可

转债的选择结合其债性和股性特征,在对公司基本面和转债条款深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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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估值分析,投资于公司基本面优良、具有较高

安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

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

案,其中,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需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主要从自上而下判断景气周期和

自下而上精选标的两个角度出发,结合信用分析和信用评估进行,

同时通过有纪律的风险监控实现对投资组合风险的有效管理。本基

金将对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公司竞争优势、财务质量

及预测、公司治理、营运风险、再融资风险等指标进行定性定量分

析,确定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评分。为了提高对私募债券的投资效率,

严格控制投资的信用风险,在个券甄选方面,本基金将通过信用调

查方案对债券发行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

4、定期检视投资组合与分红目标

本基金将每季度检视基金投资组合,通过对业绩表现分析、归因

分析、绩效检验报告等评估基金绩效和风险,以便基金经理调整

投资决策提高投资业绩。本基金将根据绩效分析和风险分析结

果,动态调整组合的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债券类属配置、债券

杠杆水平等。同时,本基金将在对基金实际投资运作进行充分分

析的基础上,结合对未来宏观、中观、微观环境的理性判断与合

理预期,检视基金年度分红目标,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

原先设定的分红目标不再适应未来市场环境时,本基金将对年度

分红目标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60%

风险收益特性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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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水平的

基金产品。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基金管理人和相关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

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

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

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3]794 号文),自 2013 年 8 月 19 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 2013

年 9 月 13 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650,761,027.29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650,761,027.29 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

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105,909.69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105,909.69 份。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18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混合型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自2013年9月18日至2021年8月18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自2021年8月19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4、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8 月 1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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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本期末

2021 年 8 月 18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0,228,817.11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4,328.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

应收利息 10,656.15

应收申购款 1,043.07

资产总计 10,244,845.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1,467,902.8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944.44

应付托管费 2,696.76

应付销售服务费 3,937.25

应付交易费用 -

应交税费 -

其他负债 20,139.37

负债合计 1,507,620.65

所有者权益: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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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基金 8,732,621.19

未分配利润 4,603.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8,737,224.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244,845.31

注:

1.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8 月 1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红利回报 A 类基金的份额净值

为 1.0022 元,红利回报 C 类基金的份额净值为 0.9985 元;基金份额总额 8,732,621.19

份,其中红利回报 A 类基金的份额总额 4,813,487.57 份,红利回报 C 类基金的份额总额

3,919,133.62 份。

2. 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基金最后运作

日)。

5、清盘事项说明

5.1 基金基本情况

根据《基金合同》和《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代码。由于两类份额的收费方式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

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两类份额之间不

得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

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

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

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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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50%,其中不低于

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红利股;债券、现金等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0%,

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4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60%。

5.2 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以及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发布的《关

于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上投摩根红利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并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进入财产清算期。

5.3 清算起始日

根据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清算起始日为 2021 年 8 月 19

日。

5.4 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的有关规定编制。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

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6、清算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9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

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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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中“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

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

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6.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 10,228,817.11 元人民币。 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

(清算截止日)银行存款为 8,648,400.09 元人民币。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 0 元人民币。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清算截止

日)结算备付金为 0 元。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4,328.98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清

算截止日)存出保证金为 0 元。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10,656.15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清算

截止日)余额为人民币 252.24 元。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 1,043.07 元, 已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收到

该款项。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提出申请并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确认的

基金申购款项 891.37 元,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收回。

6.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467,902.83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划付完毕。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提出申请并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

确认的基金赎回款项 108,705.38 元,已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划付完毕。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2,944.44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2,696.76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9 月 3 日

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3,937.25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本基金预提费用和赎回费,包含本基金应付审计费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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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应付赎回费139.37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9月10日全部支付。

6.4 清算期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9月23日止清算期间

一、资产处置收入

1.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注1) 3,037.19

2. 其他收入-赎回费收入 4.94

二、清算费用

1. 银行划款手续费 290.72

三、清算净损益(净亏损以“-”号填

列)

2,751.41

注1:利息收入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9月23日止清算期间

的银行存款利息。

6.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1年9月23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8,632,442.33元,

自本次清算结束日次日2021年9月24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

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

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

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为便于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资产,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划入托管账户,用以垫付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等。基金管

理人所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

人。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14 页共 14 页

本基金的上述利息收入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发生或支付金额存在差异,资产支

付时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尾差由

基金管理人承担。

6.6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7、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