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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2-01-25 10:07:11

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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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2 年 1 月 25 日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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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 5

二、基金运作情况......................................................... 6

三、财务会计报告......................................................... 7

四、清算情况............................................................. 8

五、备查文件............................................................ 10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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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29

号文准予注册,《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或“基金合同”)已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如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本基金将于该日次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

低于 5000 万元的;……”。

本基金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进入开放期,本次开放期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开

放期含该日)。截至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即 2021 年 12 月 3 日)日终,

经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本基金发生了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发生上述情形的,本基金将于发生上述情形的次

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于发生上述情形的次日(即 2021 年 12 月 4 日)起进

入清算程序。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12 月 4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自 2021 年 12 月 4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

所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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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

具法律意见。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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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 003497

基金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基金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

人获取稳健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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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29 号文准予注

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9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

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3,192,707,875.22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如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本基金将于该日次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

低于 5000 万元的;……”。

本基金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进入开放期,本次开放期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开

放期含该日)。截至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即 2021 年 12 月 3 日)日终,

经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本基金发生了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发生上述情形的,本基金将于发生上述情形的次

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于发生上述情形的次日(即 2021 年 12 月 4 日)起进

入清算程序。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12 月 4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自 2021 年 12 月 4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

所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

具法律意见。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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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期间为 2021 年 12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止。

2、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银华添泽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报表可

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

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清算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 日

(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672,953.83

结算备付金 7,498,141.32

存出保证金 19,435.23

应收利息 60,999.04

资产总计 15,251,529.42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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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495.42

应付托管费 123.87

应付交易费用 24,128.33

其他负债 121,410.49

负债合计 146,158.1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3,017,857.20

未分配利润 2,087,514.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105,371.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251,529.42

四、清算情况

自 2021 年 12 月 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

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7,498,141.32 元,其中期货备付金人民

币 14,596.63 元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划至托管账户,上交所备付金人民币 7,483,544.69

元已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划至托管账户。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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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19,435.23 元。该款项已由基金管理人

在清算款划出以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

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60,999.04 元,包括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

民币 25,637.18 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35,300.48 元及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

币 61.38 元,已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2 日划至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人民币 495.42 元、应付托管费人民币 123.87

元和应付交易费用人民币 24,128.33 元,其中应付交易费用人民币 2,100.00 元为中债结

算服务费,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支付;应付交易费用人民币 14,600.00 元为上

清结算服务费,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支付。剩余款项已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

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21,410.49 元,其中人民币 4,500.00 元

为预提中债账户维护费,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支付;人民币 4,800.00 元为预提

上清所账户维护费,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支付。剩余款项已由基金管理人在清

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

有。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年12月4日至

2021年12月13日止

清算期间

一、清算期间收益(损失以“-”填列)

利息收入(注1) 3,846.77

清算期间收益小计 3,846.77

二、清算期间费用(注2) -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3,846.77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21年12月4日至2021年12月13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

算备付金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其中清算期间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

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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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除上述清算费用外的其他与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四、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最后运作日2021年12月3日基金净资产 15,105,371.3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3,846.77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2021年12月6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申请) 15,088,217.04

2021年12月13日基金净资产 21,001.04

截至清算期结束日 2021 年 12 月 13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1,001.04 元。自

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亦

属份额持有人所有,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已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于清算款

划出前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