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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2-07-13 08:03:06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2年06月17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2年07月13日

一、重要提示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1463号文核准募集,于2013年3月27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诺

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主代码“163210”)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

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2年06月02日(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触发了《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条款,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

《基金合同》约定进行财产清算。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2022年6

月7日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lionfund.com.cn)上发布的《诺安纯债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清算期自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7日止。由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06月07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

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

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16321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03月27日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3年06月2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诺安纯债诺安债C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诺安纯债定开-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3210163211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影响债券市场各类要素的分析以及投资组合的积极主动管理,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1、封闭期投资策略 在封闭期内,为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原则上本基金在投资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与封闭期进行适当的匹配。同时,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1)固定收益资产配置策略 1)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利率环境、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的分析,主动判断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可能移动的方向和方式,并据此确定收益资产组合的平均久期。原则上,利率处于上行通道时,缩短目标久期;利率处于下降通道时,则延长目标久期。 ①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通过跟踪、分析宏观经济数据(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长、固定资产投资、CPI、PPI、进出口贸易等)判断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位置,预测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取向及当期利率在利率周期中所处的位置;密切跟踪、关注货币金融指标(包括货币供应量M1/M2,新增贷款、新增存款、准备金率等),判断利率在中短期内的变动趋势及国家可能采取的调控措施。 ②利率变动趋势分析 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态及利率变动趋势的判断,同时考量债券市场资金面供应状况、市场预期等因素,预测债券收益率曲线可能移动的方向和方式。

③久期配置 基于宏观经济环境分析和利率变动趋势预测,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一般的,若预期利率水平上升时,建立较短平均久期的债券组合或缩短现有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若预期利率水平下降时,建立较长平均久期的债券组合或延长现有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以获取较高的组合收益率。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期限结构进行分析,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方式,根据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债券价格的相对变化中获利。 3)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受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不同因素的影响,国债、央票、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不同类属的券种收益率变化特征存在明显的差异,并表现出不同的利差变化趋势。基金管理人将分析各类属券种的利差变化趋势,合理配置并灵活调整不同类属券种在组合中的构成比例,通过对类属的合理配置力争获取超越基准的收益率水平。 (2)固定收益类个券投资策略 1)利率品种投资策略 利率品种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基准利率。本基金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品种的投资,首先根据对宏观经济变量、宏观经济政策、利率环境、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化的两个方面:变化方向及变化形态,从而确定利率品种组合的久期和期限配置结构。其次根据不同利率品种的收益风险特征、流动性因素等,决定投资品种及相应的权重,在控制风险并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得最大的收益。 2)信用品种投资策略 信用品种收益率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利率品种基准收益与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是信用产品相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产品获取较高收益的来源。信用利差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为债券所对应信用等级的市场平均信用利差水平,另一方面为发行人本身的信用状况。信用品种投资策略具体为: ①在经济周期上行或下行阶段,信用利差通常会缩小或扩大,利差的变动会带来趋势性的信用产品投资机会;同时,研究不同行业在经济周期和政策变动中所受的影响,以确定不同行业总体信用风险和利差水平的变动情况,投资具有积极因素的行业,规避具有潜在风险的行业;

②信用产品发行人的资信水平和评级调整变化会使产品的信用利差扩大或缩小,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内部评级作用,选择评级有上调可能的信用债,以获取因信用利差下降带来的价差收益; ③对信用利差期限结构进行研究,分析各期限信用债利差水平相对历史平均水平所处的位置,以及不同期限之间利差的相对水平,发现更具投资价值的期限进行投资; ④研究分析相同期限但不同信用评级债券的相对利差水平,发现偏离均值较多,相对利差有收窄可能的债券。 (3)动态增强策略 在以上债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还将根据债券市场的动态变化,运用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息差放大策略和换券策略等,进行增强性的主动投资,以提高债券组合的收益。 1)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 债券投资收益的来源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息票收入,第二部分是资本利得收入。在息票收入固定的情况下,通过主动式债券投资的管理,尽可能多的获取资本利得收入是提高本基金收益的重要手段。而资本利得收入主要是通过债券收益率下降取得的,因此本基金可以通过骑乘策略在个券收益率下降时获得资本利得。 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骑乘策略的关键影响因素是收益率曲线的陡峭程度,若收益率曲线较为陡峭,则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有较大下滑,进而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 2)息差放大策略 该策略是利用债券回购收益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收益的投资策略。该策略的基本模式即是利用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再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买收益率较高的债券品种,如此循环至回购期结束卖出债券偿还所融入资金。在进行回购放大操作时,只有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该策略才能够有效执行。 3)换券策略 综合考虑利率期限结构、流动性、税收、信用级别等因素对债券进行定价,以此为基础,在类属相近的债券中,选择买入相对被低估的债券,卖出相对被高估的债券,进行换券操作。 2、开放期投资安排 在开放期,本基金原则上将使基金资产保持现金状态,基

金管理人将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基金运作安排,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在开放期前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相应压力测试,制定开放期操作规范流程和应急预案,做好应付极端情况下赎回的准备。

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06月0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2年06月06日

资产:

银行存款9,825,756.90

结算备付金591,762.95

存出保证金5,612.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应收利息-

应收证券清算款74,952,727.31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85,375,859.88

负债:

应付赎回款13,720,123.74

应付管理人报酬10,786.60

应付托管费3,081.88

应付销售服务费1,286.33

应付交易费用5,800.66

应交税费129,356.85

其他负债93,710.96

负债合计13,964,147.0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41,141,708.25

未分配利润30,270,004.61

所有者权益合计71,411,712.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5,375,859.88

四、清算事项说明

1、基本情况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1463号)批准,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3年03月27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882,771,708.70份

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34,426.49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3〕196号文核准同意,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诺安纯债”)于2013年06月24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

的份额托管在场外,其中诺安纯债可跨系统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C类基金

份额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本基金自2013年06月24日开通诺安纯债的跨系统转

托管业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

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

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

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

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三

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如遇市场情况急剧变化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本基金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根据《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并进行基金财产清

算的公告》,本基金于2022年06月07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22

年06月07日。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和《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2〕557号),诺安纯债基

金份额自2022年06月07日起停牌并于2022年06月15日终止上市。

2、清算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

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

人大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1)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2亿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2年6月2日(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了《基

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条款,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

约定进行财产清算。

3、清算起始日

根据《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并进行基金财产清

算的公告》,本基金自2022年06月07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22年06月07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本基金全体份额

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

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7日止的清算期间,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

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基金资产处置、负债清

偿及基金净资产分配情况如下:

1、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9,825,756.90元,其中本金9,817,658.86元,

应计利息8,098.04元。基金管理人于清算结束日后以自有资金垫付银行存款应计利息款项。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591,762.95元,其中本金589,473.68元,

应计利息2,289.27元。基金管理人于清算结束日后以自有资金垫付应计利息款项。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5,612.72元,其中本金5,606.02元,应计

利息为人民币6.70元。基金管理人于清算结束日后以自有资金垫付应计利息款项。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74,952,727.31元,已于2022年06

月07日划入至托管户。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0,786.60元。截止清算结束日该款项

尚未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5,800.66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06月10

日支付人民币4,980.00元。剩余款项为银行间交易手续费,截止清算结束日该款项尚未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3,081.88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06月10日

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1,286.33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06月

10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129,356.85元。其中人民币127,493.40元为

债券利息个税,截止清算结束日该款项尚未支付。该款项将于清算结束日后划付给诺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由其代缴该税费。应交增值税及附加为人民币1,863.45元,截止清算结束日

该款项尚未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93,710.96元。其中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34,410.96

元,审计费为人民币20,000.00元,银行间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9,300.00元,上市年费为人

民币30,000.00元。其中银行间账户维护费与上市年费已于2022年06月10日支付。截止清算

结束日其余款项尚未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3,720,123.74元,已于2022年06月07日、

06月08日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自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7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7,362.79

2、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清算收益小计7,362.79

二、清算支出

1、银行汇划手续费200.00

2、律师费10,000.00

清算支出小计10,200.00

三、清算净收益(损失以“-”填列)-2,837.21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7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和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2年06月06日基金净资产71,411,712.86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损失以“-”填列)-2,837.21

二、清算结束日2022年06月17日基金净资产71,408,875.6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清算结束日(2022年06月1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

币71,408,875.65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及《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

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2022年06月18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产

生的利息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将于划出清算款时一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自2022

年06月18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划出清算款产生的汇划费亦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为了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快清算速度,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

垫付银行存款应计利息、存出保证金应计利息、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应计利息可能与实际

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及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

给基金管理人。

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备查文件目录

(1)《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的法律意见。

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2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