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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2-08-12 09:18:41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2 年 7 月 26 日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8 月 12 日 民生加银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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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9号文准予注册。《民生加银中债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20

年5月9日成立,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依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同时,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

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2年7月19日计

票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7月20日在规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

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民生加银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自2022年7月2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为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6日,

由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

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

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中债 1-5 年政金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92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民生加银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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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5 月 9 日

2022 年 7 月 20 日日终基金

份额总额

697,600.18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

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

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

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

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

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

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

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

则,综合考虑成份券的退市或违约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

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券替代策略,并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

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其风险

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证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1、 基本情况

民生加银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2月20日(证监许可

[2020]309号文)《关于准予民生加银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

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由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

配套规则和《民生加银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

于2020年5月9日生效。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700,014,141.6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民生加银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最新公告的《民生加银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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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

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金融

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企业债、

公司债、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待偿期

为1-5年(含)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5%。

2、 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

合同》的终止事由”中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

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时间为2022

年6月20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17时止。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7月19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民生加银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该决

议于2022年7月19日生效,并于2022年7月20日在规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

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民生加银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3、 清算起始日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7月20日刊登的《民生加银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于2022年7月21日进入清算程序并于

2022年7月26日清算结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22年7月21日,清算结束日为2022年7月26日,

清算期间为自2022年7月21日(清算起始日)至2022年7月26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民生加银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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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7 月 2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7 月 20 日

(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3,451.26

结算备付金 502.46

存出保证金 50.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34.00

应收清算款 709,242.03

资产合计 734,279.82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60.40

应付托管费 20.20

负债合计 80.60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97,600.18

未分配利润 36,599.04

净资产合计 734,199.2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734,279.82

注 1:于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7 月 20 日,民生加银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总额为 697,600.18 份,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0525 元,基金资产净值为人民币

734,199.22 元。

注 2:本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

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由于报告

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只列示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7 月 20 日的资产负债表,不列示比较数据。

五、 清算情况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及于清算期间的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清算费用

按照《民生加银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

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

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3,451.26 元,

截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清算结束日)银行存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33,649.32 元。 民生加银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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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基金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502.46 元,

截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清算结束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502.58 元。

(3) 本基金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50.07 元,

截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清算结束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50.07 元。

(4) 本基金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

币 1,034.00 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截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清算结束日)已全部

变现完毕。

(5) 本基金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09,242.03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清算起始日)收讫。

3、 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60.40 元,该款

项已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清算起始日)支付完毕。

(2) 本基金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20.20 元,该款项已

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清算起始日)支付完毕。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一、2022 年 7 月 20 日(最后运作日)基金净资产 734,199.22

加:清算期间收益(损失以“-”填列):

利息收入(注 1) 88.04

投资收益(注 2) 7.9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 3) -12.20

其他收入(注 4) 0.30

减:基金赎回金额(注 5) 81.31

二、2022 年 7 月 26 日(清算结束日)基金净资产 734,201.97

注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2 年 7 月 21 日(清算起始日)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注 2:投资收益系清算期间的债券利息收入及债券差价收入;

注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清算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注 4:其他收入系清算期间的赎回费收入;

注 5:基金赎回金额系清算期间确认的最后运作日投资者赎回申请。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剩余净资产为人民币

734,201.97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

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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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7 月 27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

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六、 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民生加银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民生加银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民生加银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2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