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2-12-07 10:07:40

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1 页 共 3 页

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2 月 7 日

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2 页 共 3 页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招利

基金主代码 00405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2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1.0831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人民币元) 74,254,552.9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499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2 年第 1 次分红

注:按照《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

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 年 12 月 8 日

除息日 2022 年 12 月 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 年 12 月 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

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22 年 12 月 8 日除

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并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2 年 12 月 12 日起可以查询、赎

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3 页 共 3 页

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

准;如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红利方式。投

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修改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3. 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

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

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2)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

投资者也可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

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