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金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2-12-22 08:15:34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2022 年 12 月 16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2022 年 12 月 22 日

1

一、重要提示

国金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236 号文准予注册募

集,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正式运作,基金管理人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金惠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

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发布《关于

以通讯方式召开国金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审议《关于终止国金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0 月 13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 15:00 止。本次会议议案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有效通过,大会决议

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发布《关于国金惠利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2 年 11 月 17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出具清算报告,由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

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国金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金惠利纯债

基金代码 0139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5 月 17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2 年 11 月 1

6 日)基金份额总额 2,032,204.34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产

品的长期、持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

投资回报。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

(1)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3)息差策略

(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1 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

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基金类别的基金简称 国金惠利纯债 A 国金惠利纯债 C

下属基金类别的交易代码 013947 013948

3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236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由基金管

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 2022 年 4 月 8 日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止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正式生效。基金

合同生效日的基金总份额(含利息结转的份额)为 202,066,292.17 份。自 2022

年 5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经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本次会议议案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有

效通过,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 2022 年 11 月 17 日起进入清算程

序。

4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国金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11 月 16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11 月 16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086,694.71

结算备付金 1,228.60

应收申购款 500.00

资产总计 2,088,423.31

负债:

应付赎回款 3,595.77

应付托管费 94.94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7.52

其他负债 45,458.43

负债合计 49,336.6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032,204.34

未分配利润 6,882.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39,086.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88,423.31

注: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11 月 16 日,国金惠利纯债 A 基金份额

为 24,434.61 份,国金惠利纯债 C 基金份额为 2,007,769.73 份; 国金惠利纯债 A

基金资产净值为 24,421.80 元,国金惠利纯债 C 基金资产净值为 2,014,664.85 元;

国金惠利纯债 A 单位净值为 0.9995 元,国金惠利纯债 C 单位净值为 1.0034 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

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

据列示。

5

五、清算情况

自 2022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止清算期间,清算组对本基金

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

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

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2,086,694.71 元,其中包含应计利

息人民币 2,337.05 元。清算期间,计提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1,231.5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2,037,696.87 元,其中包含应计银

行存款利息余额为人民币 3,568.60 元。银行存款应计利息将于下一银行结息日

2022 年 12 月 21 日划付至上述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1,228.60 元,全部为结算备付金

应计利息。截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1,228.60 元,全

部为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该款项将于下一银行结息日 2022 年 12 月 21 日划付

至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 500.00 元,已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划至托管户。

(三)负债清偿情况

(1)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3,595.77 元,清算期间发生应付

赎回款人民币 1,392.73 元,合计为人民币 4,988.50 元,已于清算期内支付;

(2)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94.94 元,已于清算期内支付;

(3)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187.52 元,已于清算期内支

付;

(4)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45,458.43 元,其中,预提审计费人

民币 15,000.00 元,预提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30,458.43 元,上述款项合计人民币

45,458.43 元已于清算期内支付。

6

(四)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22 年 11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期间收益(损失以“-”填列)

利息收入(注 1) 1,231.55

清算收益小计 1,231.55

二、清算期间费用(注 2)

清算费用小计 -

三、清算期间净损益 1,231.55

注 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清算期间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注 2:律师费、公证费等与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11 月 16 日基金净资产 2,039,086.65

加:清算期间净损益 1,231.55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 1,392.73

2022 年 12 月 16 日净资产 2,038,925.47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2022 年 12 月 16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038,925.47 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22 年 12 月 17 日至清算款分配划

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归份额持有人所有,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

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于清算款划出前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

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六)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

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剩余财产。

7

六、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国金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表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金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

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国金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2 年 12 月 16 日

8

《国金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签署页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