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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2022-12-27 07:05: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2年11月2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1月23日公布的《关于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2022年11月23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间为自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13日止。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2年12月26日刊登了《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2,777,757.75元,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清盘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发放的清盘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2月26日,资金发放日为2022年12月27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