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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3-02-17 07:39: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及代码:

  A类基金份额:泰达养老2040三年持有混合FOFA,007688;

  C类基金份额:泰达养老2040三年持有混合FOFC,007694;

  E类基金份额:泰达养老2040三年持有混合FOFE,00769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2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3年2月27日。若截至2023年2月2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fcteda.com

  客服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4、本公告解释权归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