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天弘安康颐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3-02 10:41:38

天弘安康颐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3月1日

送出日期:2023年3月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天弘安康颐睿一年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17421

持有混合

天弘安康颐睿一年

基金简称A 基金代码A 017421

持有混合A

天弘安康颐睿一年

基金简称C 基金代码C 017422

持有混合C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2月28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申购,

对每份基金份额设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置一年的最短持有

期。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年2月28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1 姜晓丽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7月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年2月28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2 贺剑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7月9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

其他

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

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1)本基金为偏债混合型基金,对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

益类资产及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30%(其中投资于港

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

型基金;

(2)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辅助投资于精

选的价值型股票,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力

投资目标

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为投资者提供稳健的理财工

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

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

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

公司短期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

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不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

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基金、货币市场基

金、非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股票型ETF除外))、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其中,对于基金投资,本基金仅投资于股

票型 ETF基金、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

金,其中混合型基金需至少符合以下标准之一:①基金合同约

定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②基金最近四个

投资范围

季度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

60%。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

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对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及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

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

50%);本基金持有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

的基金,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投资同业

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扣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

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对该

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主要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品投

资策略、基金投资策略。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1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

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风险收益特征

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见《天弘安康颐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天弘安康颐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无历史数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天弘安康颐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无历史数据。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 一般费率 特殊费率 备注

M<100万元 0.80% 0.08%

申购费(A类) 100万元≤M<500万元 0.60% 0.06%

500万元≤M 1000元/笔 1000元/笔

申购费(C类) 0.00%

赎回费

0.00%

(A类、C类)

注:1、同一交易日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申

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

各项费用;

2、特殊费率是指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的优惠申购费率,

具体养老金客户定义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一般费率是指其他投资者(包括非养老金客

户及未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的申购费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8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C类) 0.40%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

其他费用

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期货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

扣除。(2)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

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

不收取托管费。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偏债混合型基金,对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

及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本基金特有风险:(1)本基金可以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

的基金,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

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2)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的基金,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

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基金合同应归入

基金资产的部分)等,本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开放式基金高。(3)本基金投

资流通受限基金时,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会面临在一定的价格

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由于流通受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

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4)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因此本基金面临自动终止的风险。(5)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在基

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前(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期满

后(含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当日)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

在投资本基金后一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2、其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国债期货

的投资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的港股投资风险、信用

衍生品的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

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它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

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

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客服电话:

95046]

? 《天弘安康颐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天弘安康颐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天弘安康颐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