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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荣富合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3-03-20 08:06:42

基金管理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 年 03 月 15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3 年 03 月 20 日

§1 重要提示

富荣富合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年11月 19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9]2451

号文及 2020 年 11 月 17 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20]3101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富荣富合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富荣富合一年定期开放纯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公证机关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

证。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

告详见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富荣富合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最后运

作日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进入清算程序。

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

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

意见。

§2 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富荣富合一年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85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2023 年1月30日) 9,999,000.00份

基金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

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属

类配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等。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

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

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

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

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

富荣富合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451 号文《关于准予富荣

富合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及证监许可[2020]3101 号文

《关于准予富荣富合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的核准,

由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荣富合一年定期开

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999,998,000.00 份基金份额。根据《富荣富合一年

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进入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4 财务会计报告

4.1 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富荣富合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3年1月30日

资产:

银行存款 6,718,576.34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220,000.00

应收清算款 347.9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0,938,924.32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3,300.96

应付托管费 18,883.4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交税费 -

其他负债 244,353.03

负债合计 376,537.4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999,000.00

未分配利润 563,386.86

净资产合计 10,562,386.8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0,938,924.32

注:1、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 月 30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1.0563 元,

基金份额总额 9,999,000.00 份;

2、本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

具了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1475609_H0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基金财产分配

自最后运作日后至 2023 年 3 月 8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

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

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6,718,576.34 元,其中本金 6,707,527.52

元,应计利息11,048.82元,截止2023年3月8日,本基金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0,605,709.00

元,其中本金 10,590,907.26 元,应计利息 14,801.74 元,该款项预计将由基金管理人富荣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支付清算款之日进行垫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0.00 元,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3 年 2 月 8 日由本基金托管户转入上海结算

备付金账户人民币 131,875.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8 日转回本基金托管户。截止 2023

年 3 月 8 日,本基金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166.04 元,其中本金 0.00 元,应计利息 166.04

元,该款项预计将由基金管理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支付清算款之日进行垫

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4,220,000.00 元,该类资产于 2023

年 3 月 8 日(本次清算结束日)前全部变现,变现款项已转入本基金托管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347.98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8 日

(本次清算结束日)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入本基金托管户。

5.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13,300.96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2

月 3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8,883.47 元,其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2 月

3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244,353.03 元,其中预提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129,863.10 元,实际应支付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12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2 日

支付;预提审计费人民币 97,397.40 元,实际应支付审计费人民币 20,000.00 元,该款项已

于 2023 年 3 月 6 日支付;预提银行间(上清所、中债登及外汇交易中心)费用人民币 17,092.53

元 ,实际应支付银行间费用人民币 20,292.53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支付。

5.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23 年 1 月 31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 4,588.9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注 1) 3,918.9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670.00

清算收入小计 4,588.96

二、清算费用

1.管理人报酬(注 2) 86.81

2.托管费(注 3) 14.47

3.其他费用 -38,790.50

其中:银行汇划费(注 4) 60.00

预估银行汇划费(注 5) 210.00

信息披露费 -9,863.10

审计费用 -77,397.40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3,000.00

上清所账户查询费 200.00

公证费(注 6) 10,000.00

律师费(注 7) 35,000.00

清算费用小计 -39,689.22

三、清算净收益 43,278.18

注 1:利息收入系预估计提的自 2023 年 1 月 31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

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3,752.92 元,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166.04 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富荣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

注 2:管理人报酬系计提 2023 年 1 月 30 日(最后运作日)管理人报酬人民币 86.81 元,

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2 月 3 日支付。

注 3:托管费系计提 2023 年 1 月 30 日(最后运作日)托管费人民币 14.47 元,该款项

已于 2023 年 2 月 3 日支付。

注 4:银行汇划费系自 2023 年 1 月 31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止清算期间产生的银行汇

划手续费人民币 60.00 元,已于实际划款日支付。

注 5:预计后续划拨各款项将产生银行汇划费人民币 210.00 元,该费用将于实际支付时

扣除。

注 6:系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产生的公证费 1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2 日支付。

注 7:系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产生的律师费 35,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2 日支付。

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1 月 30 日基金净资产 10,562,386.86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43,278.18

加:基金净申购(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确认的

投资者申购申请)

-

减:基金净赎回(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确认的

投资者赎回申请)

-

二、2023 年 3 月 8 日基金净资产 10,605,665.04

根据《关于终止富荣富合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说明》中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

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 2023 年 3 月 8 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0,605,665.04 元。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付款日以自有资金先行

垫付上述未结息金额,供清盘分配使用,待实际资金到账后再返还基金管理人。自 2023 年

3 月 8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归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银行存款孳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因清算款划出日不能确定,暂不能准确预估清算结束日至划出前一日银行存款

产生的利息,该期间利息亦属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将于划出清算款时一并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基金管理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垫付的银行存款自资金到账日起至托管户销

户为止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在相关账户销户后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垫付资金及其孳

生的利息。

5.6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6.1.1《富荣富合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6.1.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富荣富合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6.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富荣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55600

网址:http://www.furam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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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