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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3-05-15 07:37:19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睿享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6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睿享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4 月 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4 月 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1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1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睿享纯债债券 A 建信睿享纯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681 01778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

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交易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当日的价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

  3.2申购费率

  -

  3.2.1前端收费

  建信睿享纯债债券A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0 万≤M<100 万 0.80% -

100 万≤M<200 万 0.50% -

200 万≤M<500 万 0.30% -

M≥500 万 1,000.00 元 / 笔 -

  无。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建信睿享纯债债券A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0 天≤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10%

30 天≤N<180 天 0.05%

N≥180 天 0.00%

建信睿享纯债债券 C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0 天≤N<7 天 1.50%

N≥7 天 0.0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按照持有期限的不同将赎回费按照不同比例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进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25%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管理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在我公司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在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本基金转换业务也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并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在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即跨TA转换),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不可以互相转换,跨TA转换仅能通过建设银行和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请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他法律文件和公告。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咨询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本公司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投资者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