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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6-19 06:03:19

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5月16日

送出日期:2023年6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商景气优选混合 基金代码 010403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2020-12-16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暂未上-

日 期 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2023-01-10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彭欣杨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9-29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优选景气行业中的个股投资

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

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

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

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

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资

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股票、债

券和货币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合理预测各类资产的价格变动趋势,确

定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在此基础上,积极跟踪由于市场短期波动引起的各类资

产的价格偏差和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各大类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在

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平稳的基础上,获取相对较高的基金投资收益。

2、行业投资策略

所谓景气行业,是指景气程度高或者趋势向好的行业,主要包括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趋

势、契合政府政策目标、周期向上以及受各种内外因素驱动而繁荣的行业。

3、股票投资策略

4、债券投资策略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具体投资策略详见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

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500,000 1.5% -

500,000≤M<2,000,000 1.2% -

申购费(前收费)

2,000,000≤M<5,000,000 0.8% -

M≥5,000,000 1000元/笔 -

N<7日 1.5% -

7日≤N<30日 0.75% -

30日≤N<365日 0.5% 1年指365天,1个月

赎回费

指30天,以此类推。

1年≤N<2年 0.25% -

N≥2年 0% -

注: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

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的 10%;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详见本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 -

注:本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本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其中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还应当登载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营业网点。其他情况下,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因此,本

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

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仲裁委员会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

裁地点是北京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

费)、010-58573300。

1、《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