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鼎瑞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537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法律法规和《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6 月 19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
净值(单位:元) 1.0297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配利润 (单位:
元)
57,329,805.86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0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28 日
除息日 2023 年 6 月 2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6 月 2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 记日在 华安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登记在 册的本 基金
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红利再投资日:2023 年 6 月 29 日;
2)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红 利 再 投 资 份 额 将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 直 接 计 入 其 基 金 账 户 ,7 月 3 日 起 可 查
询;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2023 年 6 月 29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再投资基金 份额,不 足 0.01 份基 金份 额的,四 舍五
入;
4)权益登 记日之 前(截 至 2023 年 6 月 28 日 )被 冻 结 或 托
管转 出尚未 转入 的基金 份额应 分得 的现金 红利按 红利 再
投资方式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 ,对投资 者(包 括个人 和机构 投
资者)从基 金分配 中取 得的收 入,暂不 征收 个人所 得税和
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3年6月27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3)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