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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7-10 06:34:51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7月8日

送出日期:2023年7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博时回报混合 基金代码 050022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11-08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17-08-14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肖瑞瑾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13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组合资产长期稳健的

投资目标

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不香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

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央票、可

转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

期货及法律法觃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觃定)。

如法律法觃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30%—80%,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货币市场金

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20%,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货币市场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央票、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

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所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觃的相关觃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迚行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具体投资策略分三个层次:首先是大类资产的配置,即根据经济周期决定股票等

权益类证券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其次是行业配置,即根据通胀通缩变

化和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在通胀通缩的不同阶段,配置不同的行业;最后是个股选择

策略和债券、股指期货等资产的投资策略。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行业配

置策略、股票选择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财富

业绩比较基准

(总值)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

场的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50万元 ≤ M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100%计

N

入资产

100%计

7天 ≤ N

入资产

至少

30天 ≤ N

资产

至少

90天 ≤ N

资产

N ≥ 180天 0.00%

注: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

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比例 1.20%

托管费 固定比例 0.2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基金相关的信息抦露费用,法律法觃、中国证监会另有觃

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

其他费用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

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

用;按照国家有关觃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

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

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觃要求的销

售行为及违觃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风险揭示

(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因为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

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同时,本基

金在股票投资方面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精选成长不价值特性突出的上市公司股票,

这种对股票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个股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存在个股选择风险。

本基金投资策略建立在一定理论假设和历史数据分析结果基础之上,判断结果可能不宏观经济的实际走向、上

市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股票市场或个股的实际表现存在偏差。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与业优势,加强跟踪研究,持

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股指期货投资风险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

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

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觃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觃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

剩余权益。不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

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

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不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4)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不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

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不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不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

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

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

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抦露监管方面不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

险。

(5)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

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不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

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觃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市场

联动的风险;2)股价波动的风险;3)汇率风险;4)港股通额度限制;5)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

险;6)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7)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8)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觃则带来

的风险;9)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10)港股通觃则变动带来的风险;11)其他可

能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

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杠杆风

险、波动性风险等)、操作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觃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

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1、争议解决方式: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

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

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重大事项:2021年10月19日,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博时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保留的小数点位数等,并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试行)和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

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更新基金合同相关表述。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21年10月20日起,变更注册后的《博时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