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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7-12 06:44:02

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7月11日

送出日期:2023年07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开

混合 基金代码 160645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6月2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若有)

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

年11月28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3年定开

基金经理 王云鹏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2年09月2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7年06月26日

场内简称 鹏华精选回报定开

其他(若有)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

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

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

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注: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

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不同资产类别的动态配置和个股精选,力

争获取超额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

(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

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0%-100%(在

开放期前一个月和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该比例限制),其中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

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封闭期内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

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权证投资策略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的

投资策略;8、开放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20%+中证综

合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

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费率

(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 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

备注

申购费

M <100万 1.5%

100万 ≤ M < 500万 1.00%

500万≤ M 每笔1000元

赎回费

N <7天 1.5%

7天 ≤ N < 30天 0.75%

30天 ≤ N < 1年 0.5%

1年 ≤ N < 2年 0.25%

2年≤ N 0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场内和场外的赎回费用相同,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

托管费 0.2%

销售服务费 0

其他费用 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1)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或“联交所”)上市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

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市场联动的风险;2)股价波动的风险;3)

汇率风险;4)港股通额度限制;5)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6)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

风险;7)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8)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9)香港

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10)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11)基金资产投

资港股标的比例的风险;12)其他可能的风险。

(2)本基金上市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且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基金价格受到

供求关系的影响,本基金份额市场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会出现较大背离,从而直接或间接地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由于上市期间可能因信息披露导致基金停牌,投资人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基金,

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交易对手不足导致基金流动性风险;另外,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份额

转向场外交易后导致场内的基金份额或持有人数不满足上市条件时,本基金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的可能。

(3)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

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

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

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

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

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

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损

失。

(4)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采取非

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

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

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同时,各类材料(包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告)

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5)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权证,权证定价复杂,交易制度更加灵活,杠杆效应较强,与传统证券

相比价格波动幅度更大。另外,权证价格受市场投机、标的证券价格波动、存续期限、无风险利率等

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不易把握。因此投资权证的收益不确定性更大,从而影响基金投资收益。

(6)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每满三年开放一次。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

务,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因此,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

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只能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风险。

(7)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

定的赎回申请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和赎回状况决定全额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延期办

理。基金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况进行充分准备并做好流动性管理,但当基金在单个开放日

出现巨额赎回被全部确认时,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存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未赎回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资产产生的负面影响。

(8)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2)基

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在本基金的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9)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

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

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

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

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

险。

2、普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及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

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本次更新详见2023

年07月08日披露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

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

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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