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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中证浙江凤凰行动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9-04 10:36:16

浙商汇金中证浙江凤凰行动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9月01日

送出日期:2023年09月0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之江凤凰联接 基金代码 007431

基金简称A 浙商之江凤凰联接A 基金代码A 007431

基金简称C 浙商之江凤凰联接C 基金代码C 019292

基金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7月3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周文超 2021年04月26日 2010年07月09日

邸明轩 2022年03月03日 2017年06月06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分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权证、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方便特定的客户群通过本基金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不参与目标ETF的投资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浙江凤凰行动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中证浙江凤凰行动 50ETF 的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的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

表未来表现。3、截至本文件编制日,本基金C类份额属新增份额,无相关数据。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浙商之江凤凰联接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0.80%

100万≤M<200万 0.40%

M≥2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365天 0.50%

365天≤N<730天 0.25%

N≥730天 0%

浙商之江凤凰联接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5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A A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C 0.20%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注:1、本基金基金资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和托管费。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

2、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信用风险。

5、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跟踪偏离、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

定目标、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标的指数变更、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90%以上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目标ETF。因此同目标ETF一样,ETF联接基金也

具有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无法规避市场的下跌风险。同时,由于不高于1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

他品种,可能会导致本基金与标的指数之间的跟踪误差。另外,作为开放式基金,不断变化的现金

申购和赎回,尤其是发生大额申购和赎回时,即使市场行情没有发生显著变化的趋势,本基金也要

进行目标ETF或股票买卖。如果市场流动性较差,导致本基金无法顺利买进或卖出目标ETF或指数成

分股,或者必须付出较高成本才能买进或卖出,则会产生流动性风险,从而影响ETF联接基金的跟踪

效果和投资业绩。

6、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

7、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8、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9、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10、技术风险。

11、不可抗力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尽管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但不能保证本基金的表现会与中证浙江凤凰行动50指数和中

证浙江凤凰行动50ETF表现完全一致。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管理人官方网站[www.stocke.com.cn][客服电话:95345]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产品资料概要与招募说明书一并进行重大事项临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