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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合盛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编制日期:2023年08月21日

2023-09-15 06:14:00

兴银合盛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8月21日

送出日期:2023年09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银合盛定开债 基金代码 008535

基金简称A 兴银合盛定开债A 基金代码A 008535

基金简称C 兴银合盛定开债C 基金代码C 008536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3月16日

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三年开放一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0年03月16日

基金经理 范泰奇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10月22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0年08月12日

基金经理 王深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07月22日

注:1、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况的,本基金可以暂停基金的运作,且无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每个封闭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的投资策略等决定是否进入开放期,

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的,基金将在封闭期结束之

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将全部基金份额自动赎回。封闭期结束后,基金暂不开放申购、转换转入等相关

业务。

同时,为避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因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可

提高该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的精度。

(2)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的申购

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入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出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

人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封闭期的,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对应的已缴纳申购

款项将全部退回;对于当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

同时,为避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因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可

提高该开放期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的精度。

(3)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产尚未变现的,

基金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封闭期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应全部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

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未变现资产对应赎回款延缓支付,待该部分资产变现后支付剩余赎回

款。赎回价格按全部资产最终变现净额确定。基金管理人应就上述延缓支付部分赎回款项的原因和

安排在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公告并提示最终赎回价格与封闭期到期日的净值可能存在

差异的风险。

2、暂停运作期间,基金可暂停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信息。报告期内未开展任何投资运作的,基金可暂

停披露定期报告。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运作或重启基金运作的,应当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3、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暂停运作期间的所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暂停运作期间,基金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和销

售服务费。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严格的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

投资目标 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

值。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央

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

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的3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3个月的期间

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开放期内本基

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

有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对所投资固定收益品种的剩余期限与基金的剩余封

闭期进行期限匹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

主要投资策略

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为确保本基金估值的公允性,本基金在封闭期内各

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不得晚于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一般情况下,本基金

持有的债券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

1、类属配置策略;2、信用债投资策略;3、杠杆投资策略;4、现金管理

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开放期投资策略。

每个封闭期起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三年期定期存款

业绩比较基准

利率(税后)+0.5%。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中长期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兴银合盛定开债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万 0.45%

认购费 1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1000.00元/笔

M<100万 0.45%

申购费(前收

100万≤M<500万 0.20%

费)

M≥500万 1000.00元/笔

在同一个开放期内

申购后又赎回的份

额,且持有期限少

赎回费 于 7 日的,赎

回费率为 1.5%;

其他情况的赎回费

率为 0%。

兴银合盛定开债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在同一个开放期内

申购后又赎回的份

赎回费 额,且持有期限少

于 7 日的,赎

回费率为 1.5%;

其他情况的赎回费

率为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C类 0.4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其他费用

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适合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的投资者。本基金

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

市场系统性风险,也可能因投资信用债券而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运作方式的风险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定期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在开放期赎回基金份额,在封闭期内,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基金而出现的流动性风险。

(3)本基金暂停运作的风险

每个封闭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的投资策略等决定是否进入开放期,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的,基金将在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将全部基金份额

自动赎回。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

的申购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入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出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

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基金管理人

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封闭期的,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对应的已缴纳申购款项将全部退回;对于当

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

(4)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

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

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

为支持的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

法律风险等。

(5)信用风险对本基金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的影响

为控制本基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定期对所投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发行人的偿付能力进行评

估。对于存在信用风险隐患的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封闭期内,如本基金

持有债券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为减少信用损失,本基金将对该债券进行处置。

(6)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一般情况下,持有的固定收益类品种

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在行情波动时,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7)本基金定期对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种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

值的,应当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所投资资产计算确认减值损失。因此,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

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s.cn]、客服电话[40000-9632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