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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3-09-20 07:36:10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国泰君安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君安新材料混合发起

018983

契约型开放式

2023 年09 月19 日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君安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国泰君安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

国泰君安新材料混合发起A

018983

国泰君安新材料混合发起C

018984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份额级别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币元)

募集份额(单位:

份)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有效认购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

证监许可[2023]1574 号

自2023 年09 月15 日至2023 年09 月15 日止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09 月18 日

2

国泰君安新材料混合

发起A

8,009,988.14

-

8,009,988.14

-

8,009,988.14

8,009,000.00

99.9877%

-

-

-

2023 年09 月19 日

国泰君安新材料混合发

起C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

-

-

-

合计

10,009,988.14

-

10,009,988.14

-

10,009,988.14

10,009,000.00

99.9901%

-

-

-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人股东

其他

合计

持有份额总数

10,009,000.00

-

-

-

-

10,009,000.00

持有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100.00%

-

-

-

-

100.00%

发起份额总数

10,009,000.00

-

-

-

-

10,009,000.00

发起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100.00%

-

-

-

-

100.00%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

于3 年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

于3 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gtjazg.com)或客户服务电话(95521)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持有期限将不少于3年。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销售文件。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