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摩根瑞盛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9-26 06:10:37

摩根瑞盛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9月25日

送出日期:2023年9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摩根瑞盛87个月定期开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09895

放债券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08-03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本基金以87个月为一个

封闭期,每个开放期为

5-20个工作日,期间可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

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08-14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雷杨娟

证券从业日期 2007-01-0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出现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情况的,

本基金可以暂停基金的运作,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

其他

情况及相关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暂停运作”章节

以了解详细情况。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基金的投资”。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用持有到期策略,力争实现长期稳定的

投资目标

投资回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

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以

投资范围 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

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

前3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3个月内,本基金的债券资产的

投资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不受上述5%

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比例.

1、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

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

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

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

主要投资策略

封闭期具体投资策略包括信用债投资策略、杠杆投资策略、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封闭期现金管理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

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公布的三年

业绩比较基准

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5%。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

风险收益特征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注:本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0元 ≤ M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0天 ≤ N

赎回费

N ≥ 7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欲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

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5、特定风险

(1)信用风险对本基金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的影响

封闭期内,如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为减少信用损失,本基金将对该

债券进行处置。

(2)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

产尚未变现的,基金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封闭期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按已变现的基金

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未变现资产对应赎回款延缓支付,待该部分资产变现后支付剩余赎

回款。基金管理人应就上述延缓支付部分赎回款项的原因和安排在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个工

作日发布公告并提示最终赎回价格与封闭期到期日的净值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3)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一般情况下,持有的固定收益

类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在行情波动时,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4)本基金定期对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种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

生了减值的,应当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所投资资产计算确认减值损失。因此,摊余成本法

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7、操作或技术风险

8、合规性风险

9、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

10、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上海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am.jpmorgan.com/cn 客服电话:400-889-4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