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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3-10-12 06:38:56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如意宝货币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05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3年10月12日起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三、新增D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计提销售服务费费率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D类和E类共四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为A类、B类和E类基金份额,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为D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其中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4502,B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5162,E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7943,新增D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9680。

2、基金费率

(1)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B类、E类基金份额一致。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为0.25%,托管费年费率为0.05%。

(2)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5%,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根据基金管理人2019年8月29日发布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实施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自2019年8月30日起,对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年销售服务费率从0.15%降至0.01%,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3、申购赎回金额限制

投资者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时,每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

自2023年10月12日起,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对该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恢复办理正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共四类。其中:

A类基金份额:按照0.1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B类基金份额: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D类基金份额: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类别;

E类基金份额:按照0.2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类别。

年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对应类别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2)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份额的估值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

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7个自然日(含节假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5、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站:https://www.zhongzhengfund.com

四、《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基金合同涉及修改章节 原基金合同表述 修改后表述

第二部分释义 “46、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计提销售服务费费率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和E类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46、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计提销售服务费费率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D类和E类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第二部分释义 “47、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1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48、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49、E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类别” “47、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1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48、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49、D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类别

50、E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类别”及序号修改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九、基金份额的分类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申购金额限制和销售渠道的不同设置不同销售服务费,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类、B类和E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申购金额限制和销售渠道的不同设置不同销售服务费,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类、B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5%,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E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适用不同销售服务费用的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并在该基金份额类别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5%,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D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E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适用不同销售服务费用的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并在该基金份额类别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摘要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合同摘要涉及修改章节 原基金合同摘要表述 修改后表述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5%,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E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适用不同销售服务费用的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并在该基金份额类别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5%,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D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E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适用不同销售服务费用的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并在该基金份额类别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2、《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4、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5、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