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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调整B类份额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2023-10-27 07:10:15

  为了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和保持基金的平稳运行,根据《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调整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大成恒丰宝”)B类份额最低申购金额,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大成恒丰宝B类份额原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500万元,调整为B类份额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大成恒丰宝A类份额和E类份额的申购金额限制保持不变,调整后各类份额的申购金额限制如下:

项目

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

A类基金份额

(代码:001697)

0.01元

0.01元

B类基金份额

(代码:001698)

0.01元

0.01元

E类基金份额

(代码:001699)

0.01元

0.01元

  关于大成恒丰宝的其他运作事宜,详情请见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