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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MSCI中国A股国际通ESG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2023-11-02 07:08:45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三年十月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一、重要提示

华宝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SG 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3 号文准予注册,

《华宝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SG 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SG 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3 年 10 月 12 日起

进入清算期,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宝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SG 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华宝 MSCI ESG 指数

基金主代码 50108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8 月 21 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正常情况

下,本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

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国内依法发

行上市的 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

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 机构债、

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

投资 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

存款、定期存款及其 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

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

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

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

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

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业绩比较基准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SG 通用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

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

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3 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约定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期从自 2019 年

7 月 19 日至 2019 年 8 月 16 日止。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正式生效,《基

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16,856,306.97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有效

认购户数为 2,319 户。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

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元的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解决方案报告,并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发布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权益登记日为 2023 年 9 月 20 日,投票表决

时间为自 2023 年 9 月 21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 17: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

间为准)。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SG 通用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10 月 11 日,自 2023 年 10 月 12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四、 财务会计报告

(一)华宝MSCI中国A股国际通ESG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10 月 1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65,446.50

存出保证金 12,104.84

应收清算款 9,277,548.38

资产合计: 10,055,099.72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15,089.02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40.43

应付托管费 328.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55.24

其他负债 126,195.39

负债合计: 243,308.2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422,626.96

未分配利润 1,389,164.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11,791.52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55,099.72

五、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管理产品相

关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

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六、清算情况

自2023年10月12日起至2023年10月17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

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基金资产处置、负债清偿及

基金净资产分配等情况如下:基金资产处置、负债清偿及基金净资产分配等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765,446.50元,其中托管户存款为人民币

764,456.03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990.47元,由于银行尚未结息,应计银行

存款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

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2,104.84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6,987.26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5,104.53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

币13.05元,由于银行尚未结息,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

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为人民币9,277,548.38元,已于2023年10月12日结

清。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640.43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328.12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

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55.24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15,089.02 元,截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

该款项已全部完成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26,195.39 元。其中应付赎回费 51.29 元,

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支付;应付交易费用 32,102.22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支付;应付持有人大会费用 1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支付;应付证券时报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 29,041.88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支付;应付律师费为人民币 5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10 月 16 日支付;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5,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3年10月12日

至2023年10月17日

止清算期间

一、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574.88

2、投资收益(注2) -18,512.91

收益小计 -17,938.03

二、费用

1、其他费用(注3) 125.00

费用小计 125.0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18,063.03

注1:利息收入系自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7日止清算期间计提的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及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注2:投资收益系持股期限未满一年的红利税。

注3:其他费用系自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7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汇划手续

费。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 于2023 年 10 月17 日 ,本 基 金 剩余 财 产为人民币

9,793,728.49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

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

后,按各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

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

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清算起始日2023年10月12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

金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后续产生的各类划付手续费由投

资者承担。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尚未结息的利息、尚未划回

基金托管账户的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

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垫款产生的利息

归属管理人所有。

七、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宝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SG 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华宝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SG 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的法律

意见。

2、存放地点

以上文件存于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备投资者查阅。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一、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10 月 11 日基金净资产 9,811,791.52

加:清算期间净损益 -18,063.03

二、2023 年 10 月 17 日基金净资产 9,793,728.49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华宝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SG 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