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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盈祥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3-11-03 07:0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宝盈祥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宝盈祥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宝盈祥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宝盈祥泽混合A

  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8672

  C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宝盈祥泽混合C

  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867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2023年11月1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3年11月8日日终,本基金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则将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将于2023年11月9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宝盈祥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yfunds.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