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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3-11-08 06:52: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经协商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自2023年11月10日起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一)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类、B类、C类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在申购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各份额类别的简称及代码

份额简称

华夏沃利货币A

华夏沃利货币B

华夏沃利货币C

份额代码

002936

002937

019995

  2、本基金各份额类别的限制

份额类别

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

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年销售服务费率

A类份额

直销机构:0.01元;

代销机构:以其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0.01元;

代销机构:以其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0.01份;

代销机构:以其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0.01份;

代销机构:以其规定为准;

0.25%

B类份额

直销机构:0.01元;

代销机构:以其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0.01元;

代销机构:以其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0.01份;

代销机构:以其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0.01份;

代销机构:以其规定为准;

0.01%

C类份额

直销机构:1元

代销机构:以其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0.01元

代销机构:以其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0.01份;

代销机构:以其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0.01份;

代销机构:以其规定为准;

0.03%

  3、基金份额的升降级安排

  (1)本基金已暂停A类、B类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业务,并自2020年9月8日起在同时销售A类、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开通两类份额间的转换业务。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9月5日发布的《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等业务最低数额限制并暂停自动升降级的公告》。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与其他两类基金份额间的升降级业务。后续若开通升降级的有关业务,业务规则详见届时发布的有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A类、B类、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等交易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否则,因错误填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赎回等交易申请无效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成交后,实际获得的基金份额类别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

  基金份额的升降级安排如有调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有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二)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说明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收取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3%。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基金管理人已就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事宜修订了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其他修订或必要补充。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将自2023年11月10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章节

第一部分 前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三部分 基

金的基本情况

第七部分 基

金合同当事人

及权利义务

第 十 五 部 分

基金费用与税

标题

第三条

八、基金份额类别的设

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

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修订前

……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

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

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

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

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 类和 B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

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七日年化收益率。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本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的数额限

制及相关规则见招募说明书。

……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

注册资本:742.62亿元人民币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

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确认

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

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

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确认

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

额的费率。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

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

修订后

删除左侧内容。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

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1、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的

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

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类、B类、C类三

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

化收益率。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本基金A类份额、B类份额和C类份额

的数额限制及相关规则见招募说明书。

……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

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

注册资本:742.63亿元人民币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

率为 0.25%,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A 类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确认降

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类基金份额

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确认升级后的

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类基金份额的费

率。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

率为0.03%。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

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