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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兴鑫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11-15 06:05:42

平安兴鑫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14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兴鑫回报一年定开混合 基金代码 011392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3月23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一年定期开放

基金经理 李化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6年6月1日

基金经理 俞瑶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7月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10月8日

基金经理 王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4月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生品、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在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和结束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该比例限制),其中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6、股票期权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8、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9、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3月23日生效;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1.50% -

1,000,000≤M<2,000,000 1.00% -

2,000,000≤M<5,000,000 0.60% -

M≥5,000,000 1,000元/笔 -

赎回费 N<7天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

N≥7天 0.75%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

托管费 0.2%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等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一般风险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面临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评估及流动性风险管理、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风险、投资信用

衍生品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

值税、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及其他风险。

2、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在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和结

束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该比例限制),其中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因

此,境内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

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

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该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

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www.fund.pingan.com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