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汇安恒鑫12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3-11-22 07:17:24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汇安恒鑫12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汇安恒鑫12个月定开纯债债券

008818

2020年09月18日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和《汇安恒鑫12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2023年11月17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

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1.0475

88,339,433.83

-

0.33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11月23日

2023年11月23日

2023年11月24日

权益登记日在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23年11月2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

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

2023年11月2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

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3.2 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3.3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查询收益分配方式。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ian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