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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11-24 06:07:42

中信建投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20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3-5年政金债 基金代码 010581

基金简称A 中信建投3-5年政金债A 基金代码A 010581

基金简称C 中信建投3-5年政金债C 基金代码C 010582

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6月1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于智翔 2022年06月17日 2014年08月05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通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度,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资产,不参与股票资产的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待偿期为3-5年(包含3年和5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力争将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指数编制规则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不利的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收益特征A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收益特征C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数据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

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中信建投3-5年政金债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0.50% 金额申购,单位:元

100万≤M<200万 0.35% 金额申购,单位:元

200万≤M<500万 0.15% 金额申购,单位:元

M≥500万 1000.00元/笔 金额申购,单位:元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10%

N≥30天 0.00%

中信建投3-5年政金债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0 0.00% 金额申购,单位:元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00%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

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天的投

资者,本基金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C 0.10%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

基金资产扣除。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须了解并承受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其中投资于待偿期为3-5年(包含3年和5年)的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

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受宏观经济周期及通胀率等影响较大,因而本基金受

商业周期景气循环风险较大;2、标的指数跟踪误差风险;3、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4、

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5、基金转型或清盘的风险;6、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临的风

险,主要包括(1)政策性银行改制风险(2)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风险(3)投资集中度风险(4)

标的指数成分券停牌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

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cfund108.com][客服电话:4009-108-10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