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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远稳进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2023-11-28 07:25:11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睿远稳进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睿远稳进配置两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43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睿远稳进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睿远稳进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的

规定

赎回起始日 2023年12月6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12月6日

下属份额类别基金简称 睿远稳进配置两年持有混合A 睿远稳进配置两年持有混合C

下属份额类别交易代码 014362 014363

该份额类别是否开放赎回、 转换转出

业务 是 是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睿远稳进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1年12月6日起生效,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2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2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本基金将自2023年12月6日起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可以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2赎回费率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本基金设置2年锁定期限,2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转换转出业务

  4.1转换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4.2其他与转换转出相关的事宜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转出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管理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在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基金。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开通相互转换业务。

  2)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若销售机构未销售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则只办理其所销售的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之间已开通的转换业务。各销售机构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换转出的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5)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转出,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算起。

  6)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有关最低转换转出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8)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9)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份额转出与基金份额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份额转出参照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10)对于存在一定持有期限要求的基金,投资者转换转入该基金的份额需按照具体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至少持有满一定期限,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3)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4)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请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他法律文件和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42楼

  电话:021-38173288

  传真:021-38173289

  联系人:祝彬涵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920-1000

  公司网址:www.foresightfund.com

  (2)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睿远基金APP、本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本公司直销网站(www.foresightfund.com)及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睿远基金APP、本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本公司网站(www.foresightfund.com)和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可办理开户、认购、申购、查询等业务。

  5.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resight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20-1000)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