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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合安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编制日期:2023年12月07日

2023-12-08 06:24:43

兴合安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07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0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合安迎混合 基金代码 017813

基金简称C 兴合安迎混合C 基金代码C 017814

基金管理人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5月3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孙祺 2023年05月30日 2008年07月15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批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

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安徽省上市公司及业务跟安徽省有重要关联的上市公司,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精选个股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或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30%。其中,投资于安徽省上市公司及业务跟安徽省有重要关联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前述安徽省上市公司及业务跟安徽省有重要关联的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受益于安徽省“迎客松行动”计划及后续计划,包括(1)注册地址或总部在安徽省的上市公司;(2)注册地址或总部不在安徽省,来自安徽省收入或净利润占比达到30%以上的上市公司。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国债期货合约所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有: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衍生产品投资策略及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等。其中,资产配置策略是指本基金通过跟踪考量宏观经济变量及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各项政策,判断经济周期当前所处的位置及未来发展方向,并通过监测重要行业的产能利用与经济景气轮动研究,调整股票资产和固定收益资产的配置比例。股票投资策略包括个股投资策略、港股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等。本基金投资于安徽省上市公司及业务跟安徽省有重要关联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前述安徽省上市公司及业务跟安徽省有重要关联的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受益于安徽省“迎客松行动”计划及后续计划,包括(1)注册地址或总部在安徽省的上市公司;(2)注册地址或总部不在安徽省,来自安徽省收入或净利润占比达到30%以上的上市公司。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安徽发展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CNY)收益率×1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C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 1.50% 100%计入资产

7≤N<30 0.50% 100%计入资产

N≥30 0.00%

认购费C:C类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申购费C: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C 0.8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会计师费、律师费、公证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

费、账户维护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股票期权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等;因投资港股

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

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期货、股票期权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因为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

理人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

来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

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本基金不低于80%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安徽省

上市公司及业务跟安徽省有重要关联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该类股票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

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

(2)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

外,本基金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

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

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

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

限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3)北交所股票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的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经营风险、退市

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投资战略配售股票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

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基金资

产并非必然投资北交所股票。

(4)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

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

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

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

失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ABS)的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ABS)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

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6)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

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7)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

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

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

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

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

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

风险、杠杆风险、波动性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操作

或技术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

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

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xhfund.com][客服电话:400-997-01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北京仲裁委员

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

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