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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安锦源0-7年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3-12-12 07:27:51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元)

华安锦源0-7年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华安锦源0-7年金融债定开债

009786

2020年12月11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安锦源0-7年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锦源0-7年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2023年12月7日

1.0364

231,980,067.98

0.1000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三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2023年12月14日

2023年12月14日

2023年12月15日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红利再投资日:2023年12月14日;

2)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份额将于2023年12月15日直

接计入其基金账户,12月18日起可查询;

3)红利再投资按2023年12月1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再投资基金份额,不足0.01份

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23年12月14日)被冻结或托管转出尚未转入的基金

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

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3年12月13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3)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