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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及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3-12-21 07:29:23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并为投资者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12月22日起对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提高至小数点后4位,并对基金合同、《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类基金份额代码:020435),原有的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设置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赎回费率:

持有期(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50%

N≥30 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一致。

  4.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次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据此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相应更新《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访问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或拨打金信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900-8336)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附件2: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