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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安泰富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泰富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2023-12-28 10:31:57

申万菱信安泰富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泰富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20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申万菱信安泰富利三年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09543

定期开放债券

安泰富利三年定期开放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09544

债券C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07-29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三年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8-10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叶瑜珍

证券从业日期2005-01-10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更新)》第十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

投资目标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追求稳定的高于

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本基金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

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资

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投资范围

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在开放期的前3个月和后3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

例的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

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购款等。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

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

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

主要投资策略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

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

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

日。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银行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税后)+1.0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09-30

0.01%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9.99%固定收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数据截止日期:2022-12-31

4.00%3.50%3.00%2.50%2.00%1.50%1.00%0.50%0.00%

2020 2021 2022

净值增长率 1.06% 2.85% 3.02%

业绩基准收益率 1.60% 3.75% 3.75%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N<7天1.50%

赎回费

N≥7天0.00%

申购费:

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15%

托管费0.05%

销售服务费0.45%

注:1、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

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本基金以摊余成本法估值,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如

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信用风险显着增加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

处置,可能造成损失;如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可能发生计提减值准备从而影

响基金净值;如摊余成本法估值不能客观反映资产或负债于开放期内的公允价值,则可能对

上述资产或负债按在开放期内最能反映上述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本基金采用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

风险,另外,在开放期内,当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将面

临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以及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

冲击成本对基金净值产生的负面影响。

3)本基金暂停运作的风险,如基金因各种原因而暂停进入开放期或暂停封闭期运作,则

全部基金份额将自动赎回,未确认申购款项也将退回给投资人,投资人将承担期间的机会成

本、再投资成本以及最终赎回价格与封闭期到期日的净值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另外基金暂

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因此存在基金合

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4)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债务人的违约或交收违约、

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因利率变化等原因债务人进行提前偿付而导

致的提前偿付风险,因市场交易不活跃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

险等。

(3)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投资交易无法实现或不能以当前合理的价格实现的风险以及

基金开放期由于申购赎回要求而可能导致流资金不足的风险。

(4)信用风险,包括金融工具的一方到期无法履行约定义务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风险

和因基金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债券信用级别时债券价格下跌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风险。

(5)管理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的专业、研究或投资水平对基金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的

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其他合

规性风险的风险。

(6)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由

于不同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的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

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

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7)本基金运作风险主要包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特定机

构投资者的风险、税负增加的风险。

(8)启用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包括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

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侧袋账户对应

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

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主袋账户份额也可能根据运

作情况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以及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可能无法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及变化情况。

(9)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

临时公告等。

5、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

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上海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

或021-962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