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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富量子生命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4-01-08 07:08:33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月10日起,增加华富量子生命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的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变)。

  具体分类规则及费率如下所示:

  1、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与基金简称:

华富量子生命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A类基金份额

410009

华富量子生命力混合A

C类基金份额

020488

华富量子生命力混合C

  2、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N)

N<7日

7日≤N<30日

N≥30日

赎回费率

1.5%

0.5%

0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

  投资者可自2024年1月10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三、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表。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对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1月10日起生效。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届时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8001;

  (2)本公司网址:www.hf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

附件、《华富量子生命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基金合同中,通篇删除“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

年9月1日起执行”的表述

二、释义

三、 基金

的 基 本 情

六、 基金

份 额 的 申

购与赎回

六、 基金

份 额 的 申

购与赎回

六、 基金

份 额 的 申

购与赎回

六、 基金

份 额 的 申

购与赎回

六、 基金

份 额 的 申

购与赎回

原基金合同表述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

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

额的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

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

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

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

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

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

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

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

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

付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

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

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赎回处理。

……

(4)……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

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而对

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20%以内(含20%)的

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

前述(1)或(2)条款处理,具体请见相关公

告。

修改后表述

增加:

59、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

购费及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60、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61、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

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62、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

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增加: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

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

从本类别的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

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

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

数。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增加新

的基金份额类别、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

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

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

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A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

的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

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

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

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

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

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

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

……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

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

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

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

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

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

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

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

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

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

处理。

……

(4)……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而对于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以内(含 20%)的赎回

申请与当日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前述(1)

或(2)条款处理,具体请见相关公告。

六、 基金

份 额 的 申

购与赎回

七、 基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七、 基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七、 基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八、 基金

份 额 持 有

人大会

八、 基金

份 额 持 有

人大会

十四、 基

金 资 产 的

估值

十四、 基

金 资 产 的

估值

十四、 基

金 资 产 的

估值

十四、 基

金 资 产 的

估值

十五、 基

金 的 费 用

与税收

十五、 基

金 的 费 用

与税收

十五、 基

金 的 费 用

与税收

十五、 基

金 的 费 用

与税收

十六、 基

金 的 收 益

与分配

十八、 基

金 的 信 息

披露

十八、 基

金 的 信 息

披露

十八、 基

金 的 信 息

披露

十九、基金

合 同 的 变

更、终止与

基 金 财 产

的清算

十九、基金

合 同 的 变

更、终止与

基 金 财 产

的清算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

于2周(含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

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

公告1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

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一)基金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环路1000号31层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二)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

金份额 10%以上(含 10%,下同)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

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

标准的除外;

(二)召开事由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开放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

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

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

和方法如下:

……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

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8、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

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

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

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

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

4、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

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

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

6.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值,即指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六)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九)临时报告与公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

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

份额净值0.5%;

(十四)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

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

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高

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同意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合同摘要根据上述修改相应更新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

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

于2周(含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

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

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连续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

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一)基金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栖霞路26弄1号3层、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

18号陆家嘴富汇大厦A座3楼、5楼

法定代表人:赵万利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

有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

的合法权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

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金收益

分配的金额以及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

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二)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

额10%以上(含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

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法规

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的除外;

(二)召开事由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

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

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A类基金

份额、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开放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

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

行。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

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

方法如下:

……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

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增加:

8、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增加: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

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基金

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

期顺延。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

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

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

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

销售服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

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不同,不同

类别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或将不

同;

……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

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

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若投资人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

6.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别的基金份

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指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各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六)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九)临时报告与公告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

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

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0.5%;

(十四)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

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

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

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根据适用

的相关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

务费率的除外;

……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同意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

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

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